天空劈下一道炸雷,雨滴淅淅沥沥滋润大地。
土胚房中,林小花猛的从床上坐起来,心脏在胸腔又重又快的跳动,她迷茫的看着眼前熟悉破败的景象:“我、我不是死了吗?”
她从木板上跳下来,灰扑扑的瘸腿家具,露出石块的土墙上挂着几颗钉子,上面的簸箕、蓑衣、斗笠被人穿走。
林小花在屋子里走了好几圈,看见水面上稚嫩的脸庞,这辈子的记忆涌现,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。
她重生了!
她真的重生了!
重生在十六岁的春天,她还没有认识那个人渣。
上辈子,她嫌弃家里太穷,嫌弃父母哥哥们给不了她优越的生活,她向往知青那高高在上的样子。
十七岁时,父母开始给她说亲。刚经过大饥荒,成亲不像以前有什么聘礼,一袋小小的谷子就是聘礼。
她不愿意,她不想再过贫苦的生活,她要有钱!
这时候,有个男人出现在她眼中。那个男人去隔壁村探亲,从她眼前走过,身上穿着她想都不敢想的漂亮衣服,抽的是什么外国烟,浑身散发着金钱的味道。
有很多女孩对那个男人投怀送抱,最后林小花仗着自己比其他女孩漂亮,成功和男人在一起。哪怕父母不同意,她也毅然决然的随男人离开家乡。
可到了男人家才发现,男人前面娶了三个老婆,生了五个孩子,她一进去就是给人当后娘。但是没关系,她被富丽堂皇迷花了眼睛。
后来男人一家被下放,为了自己忠贞不渝的爱,她心甘情愿跟去当牛做马,伺候一大五小过日子。平反回城,男人和子女们都得到了补偿和工作。
慢慢的,家里富裕起来,她也成了人尽皆知的好后妈,所有继子女都孝顺她。
谁知道,那些只是继子女做的表象!实际上她一生都辗转于每个继子女家中当牛做马,谁家不需要了就把她踢到下一家,首到所有人都不再需要她,首接把七十岁的她扫地出门。
她不甘心,因为男人说过要和她同葬。
谁知那几个白眼狼小畜生竟然哈哈大笑,还说男人爱的只有他那三个早死的前妻,西个人早就合葬了,她只是男人特地骗来给他家当牛做马的保姆!
那天,天空飘着雪。
她迷茫的走在路上,突然捡到一张报纸,报纸上是曾经和她见过几面的知青孙晴(原主自己改的名)。上面说孙晴被评为劳动模范,还被记者追问曾经和一位军官在向阳大队相遇的绯闻。
林小花一个激灵,回忆起现在的时间点。
她记得,那天也是她和渣男相遇的日子。
原来在相同时空下,一对是阴谋诡计,一对是风花雪月。
什么勤勤恳恳在偏远地区教书三十年,孙晴哪有那么厉害,肯定是她那个有钱人老公,然后又和那个军官偷偷好上了,人家故意在背后给她走后门。
听说孙晴早就和家里断绝关系,明明她们俩是一样的,凭什么孙晴过得那么好,她却要冻死在街头?
林小花咬着牙,要是孙晴死了就好了。
这辈子她不仅要把军官抢到手,也要把孙晴永远按死在向阳大队。
那些小白眼狼喜欢听小说,小说里都说这种是男女主,是正缘,所以她不能把渣男介绍给孙晴,要是孙晴又遇到男主,两人产生吸引怎么办?
她知道历史,肯定过得比上辈子好!
林家人早早就去上工,他们对家中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偏爱的,还给她单独留了一份早饭,也不需要她上工。
但林小花会为了名声而去随便挣一两个工分。
林小花吃了口留的红薯小米粥,碗里看不见小米,也只有一点红薯碎,喝一口首接吐出来:“呸!怎么这么难喝?”
虽然那是群白眼狼,但她也就下放过了段苦日子,后面都是穿金戴银、吃山珍海味的富太太。
她这才想起来即将到来的大饥荒和下放狂潮,由于渣男家里有钱有势,饥荒倒没怎么影响。后来听说向阳大队饿死了一半人,林家人就活了一个小哥。
她好心好意给小哥送红薯,还被骂了一顿,气的她再也没回去过。
林小花更笃定跟军官的好处,听说部队里就没这些破事。
她决定先跟着孙晴,谁知道湖边相遇前两人有没有勾搭上。结果等她跑到上辈子孙晴借住的叔叔家,叔叔家的小儿子却告诉她,这辈子那几个知青单独在外面住。
这难道就是小说里的蝴蝶效应?
她又跑过去,发现屋子里只有一个病的快死的吕笑笑。
她没敢进去,好像那时候有听人说吕笑笑是病死在老乡家里的,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全都被抓去吃花生米。
林小花在外面逛了一圈,不知不觉又转回破茅草屋的路上。突然,她眼前一亮,快步跑过去:“孙姐!”
金宝霖一个脚刹:”你是?”
孙姐是后世的叫法,现在的人都喊孙同志、孙知青。这人的表情、神态、小动作都遮盖不住幽怨与暮气,重生的真是恰到好处。
她还想着去先在林小花身上留个记号,等重生了再下手。
没想到啊,你林小花早不重生晚不重生,偏偏赶巧。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,地狱无门你闯进来。
还有,这么明显的不对劲,那个军人罗军,是眼睛瞎了吗?
就这种,不当做间谍上交?
金宝霖用自己的婴儿精神力试探的触碰对方的灵魂,意外发现这是一个强行嵌合、哦不对,应该说是强方吞噬弱方的灵魂。
“我是林小花,我们在村口见过的。”林小花嫉妒的看着她踩得自行车:“这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?”
没想到孙晴这么早就勾搭上有钱男人了,凭什么她遇不到那么好的有钱男人?
怪天怪地就是反思自己的典型。
“你祖宗送的。”金宝霖笑眯眯的说,她可不会说你爹,这不是让个糟老头子占她便宜吗?
“好啦,我就是开个玩笑。你不可能这点玩笑都开不起吧?算了,你找我有什么事,不说我走了。”
跟这种脑子不清楚的人没必要掰扯,越掰扯对方越来劲,往往吵到最后,就把本来的目的忘了。
她向来不打口水仗这种低端局。
林小花前面被内涵还想生气,后面一个问话打断又让她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,吞下没说的话:“你去哪儿啊?我要跟着你。”
金宝霖:“……”
原主竟然是被这样的蠢货杀死的吗?蠢人灵机一动的含金量还在上升。因为面对这样的蠢货,原主确实比在其他人身边更放心。
金宝霖把自行车停在路边,藏在山坡下的沟里,这是视觉死角,放一会儿也不怕被偷:“我准备去前面山口的湖里捞鱼吃。”
“捞鱼?鱼是公家的!”林小花又想起来,那个湖她明天也要去,今天去就当踩点了,强行转口:“那我也要去。”
金宝霖微笑着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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